根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經縣政府批準,按照“屬地保障、公安管理、融合推進”原則,依據《南通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實施辦法》,如東縣公安局聯合掘港街道辦事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編制人員身份性質)。工作職能主要是協助公安機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參與安保活動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
招聘崗位
掘港街道共招聘20名農村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02
招聘范圍
面向如東籍社會人員公開招聘,凡符合招聘條件者均可報名。掘港、城南籍優先。
03
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如東縣戶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具備一定的執法、執勤和群眾工作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紀律意識強,能保守工作秘密,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令行禁止,能長期從事辦公室和外勤工作;
4.男性:高中及以上學歷,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8年9月至2005年8月間出生);女性:大專及以上學歷,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至2005年8月間出生)。
5.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矯正視力4.9及以上,身體健康,無紋身,語言表達流暢,吐字清晰,能熟練使用計算機辦公軟件,具有一定文字組織能力;
6.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終止勞動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7)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11)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開、公平和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公示、錄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如東縣掘港街道日暉東路8號(老發改委二樓網格辦會議室),聯系電話:0513-80863827。
3、報名時提供以下報名材料:
(1)《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紙質版(現場填寫);
(2)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購房備案合同或居住證明等材料)、有效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證件照2張;
(4)是中共黨員的,提供黨員身份證明(黨組織關系非隸屬于掘港街道黨工委的需另行提供);是退役士兵的,提供退役或轉業證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服役或從事其他工作期間獲得的團級(或縣處級)以上獎勵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公安(政法)院校或有相關工作經驗請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委托他人報名的,提供委托人本人簽署的委托書,并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參加招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經報名工作人員現場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現場收取報名材料,不符合條件的現場退回報名材料。在后續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電話通知其本人取消資格。
(三)筆試
主要考查適應崗位需要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素質,不指定大綱和教材。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通知考生。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5倍確定面試人員,若出現同分的,并列考生均進入面試,按實確定。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入職動機、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等方面。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含)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五)體能測試
體能測評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進行。測評項目包括:立定跳遠、男俯臥撐(女仰臥起坐)、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共四項,綜合體能不達標予以淘汰。
(六)加分項
在總分基礎上:中共黨員加2分;退役軍人加1分;公安(政法)院校畢業加1分,最多加分不超過3分。
(七)體檢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權重比例計入總分,加上加分項后,采取百分制形式計算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若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通過加試(筆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八)政審
經過體檢篩選后,根據總成績按招錄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政審人員。政審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前科劣跡、現實表現等。
(九)公示
經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公示5天。
(十)錄用
本次招聘的人員采取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被聘用人員與江蘇東譽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后正式錄用。本次招聘的人員為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等按照交通輔警人員核算。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成績高者。)
(1)應聘人員體檢或政審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3)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05
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簡章》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簡章》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紀律監督電話:0513-88158090。
附:《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
原標題:掘港街道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UVlln1x7xeeKuhN5eEJe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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