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警務輔助人員5名(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政治歷史清白,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二) 身高1.65米以上。身體健康,體態端正,膚表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無口吃、斜視、色盲等;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其中2名需正常值夜班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學歷要求:須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退伍軍人、經過人民警察院校公安類相關專業學習培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錄用: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個人信用報告記錄不良等情形的;
5、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中有刑事犯罪;
6、本人及直系親屬在我院有涉訴、信訪案件的;
7、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與錄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初審、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14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所需材料:
(1)身份證或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1張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4)征信報告;
(5)其他相關的證件及復印件;
報名者在規定的工作日持報名所需材料到宿城區人民法院政治部531辦公室進行現場審核。
(二)錄用程序
1、考試。總分100分,分為體能測試和面試,各占50%。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體能測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3、體檢。按綜合成績排名參加體檢(參照江蘇省新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進行遞補。
4、考察。對報名人員及直系親屬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及不良前科進行審查。
5、公示。對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錄用人員。
四、管理與待遇
1、一經錄用,上崗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其中,應聘人員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解除,憑原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辦理錄用手續;未能解除或者隱瞞實情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2、工資待遇與同等崗位相同。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另實行工作績效考核,享受績效獎金。
3、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假期以及社會保險等權利。
4、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按規定增加工齡工資,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5、經錄用后,將簽訂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含試用期)。雙方可視情況續簽勞動合同。
五、其他說明
被聘用者如需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被聘用者若違反法院有關規定、不符合崗位職責要求或者違規、違紀的,宿城區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規定處罰直至辭退。
本招聘事宜由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7-8296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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