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鼓勵和支持人民群眾參與法治建設,積極拓展統籌法治建設的載體和路徑,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推進法治無錫、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根據《關于建立無錫市法治觀察員隊伍的實施意見》要求,決定公開選聘一批法治觀察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采取個人自薦、單位推薦和定向邀請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各界選聘市級法治觀察員100名。選聘對象包括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法干警、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人員、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學研究人員、基層社區工作者、企事業單位代表、居民代表以及其他熱心法治事業的志愿者等。
二、選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
2.具有較強的法治意識、監督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熱心支持法治無錫建設;
3.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和法治素養,能客觀公正地進行監督,參與法治督察工作;
4.身體健康,品行良好,無刑事處罰、治安處罰、行政處分、黨紀處分、不良失信記錄等;
5.在相關行業或領域有一定的代表性,善于聽取和反映群眾意見;
6.其他選聘法治觀察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三、主要職責
1.收集、整理、反映法治領域共性問題線索、情況和信息等,收集、整理、推介法治領域優秀人物、事跡、案例等;
2.受邀參與各類法治督察、考核評價、日常監督;
3.為解決法治問題提供意見建議;
4.協助所在地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開展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權利義務
1.參與法治建設觀察,依據事實和法律,提出工作建議;
2.參加法治觀察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
3.按照本意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履行工作職責;
4.不得以法治觀察員名義參加與履行職責無關的社會活動,不得以法治觀察員名義謀取個人私利,不得以法治觀察員名義發表不當言論,不得就參與的法治觀察活動擅自接受新聞媒體采訪,不得通過任何自媒體、社交網絡等方式對外發布法治觀察活動情況;
5.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6.法治觀察員履職時,要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妨礙國家機關和其他單位正常工作。
五、選聘程序
(一)自薦推薦和定向邀請
1.個人自薦:社會公眾按照選聘公告的有關要求,直接向市委依法治市辦提出申請,并填寫《無錫市法治觀察員自薦表》(附件1)。
2.單位推薦:由市、(縣)區有關部門在本單位中選擇符合擔任法治觀察員的人員,征得其本人同意后予以推薦,并填寫《無錫市法治觀察員推薦表》(附件2)。
自薦推薦截止時間:2024年4月30日。聯系地址: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處(無錫市市民中心10號樓7樓707)。自薦推薦時需提交自薦或者推薦表(包括紙質件和電子稿)、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張和電子照。未被聘用的,所提交材料不予返還。
3.定向邀請:由市委依法治市辦在“兩代表一委員”、人民調解員、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行政執法監督員、新聞記者、法律工作者、法治工作人員中擇優選擇人員,向其發出邀請,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將其納入法治觀察員隊伍。
(二)社會公示
市委依法治市辦根據個人自薦、單位推薦和定向邀請情況,經資格審查、集體研究后,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頒發聘書
經公示無異議的,正式聘任,頒發聘書。實行法治觀察員動態調整機制,對不具備繼續擔任法治督察員基本條件、不能勝任工作或從事與觀察員身份不符活動的,撤銷其法治觀察員資格,注銷聘書。因工作需要,市委依法治市辦按程序臨時增補。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市委依法治市辦負責解釋。郵箱:wxyfzsb foxmail.com。
附件.doc
原標題:無錫市法治觀察員選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xsfj.wuxi.gov.cn/doc/2024/04/12/42869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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