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洛社初級中學根據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區(qū)鎮(zhèn)兩級審批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敬業(yè)和團隊合作精神。熱愛教育事業(yè),身心健康,品行優(yōu)良,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及良好的溝通能力。
2、具體崗位人數和要求:
食堂幫廚2名:男52周歲、女45周歲以下,初中及以上學歷,有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11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辦法:學校后勤服務處(行政樓一樓),聯(lián)系人:黃老師,聯(lián)系電話:17768501021。
3、報名要求: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材料: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提交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職業(yè)資格證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張及個人簡歷等指定材料。
(二)技能測評
統(tǒng)一進行技能測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按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聘用人員,如出現同分情況,則采取第二輪測評,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聘用人員。
技能測評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標準參照學校工作人員健康體檢要求,按通知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學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四)政審
對擬錄用人員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五)公示
經政審合格后,擬錄用人員名單通過同渠道公示5個工作日。
(六) 錄用
被錄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xù),關系掛靠學校對應的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日常由各學校進行管理和考核。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棄權。
若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棄權等出現空缺,則按本崗位報名成績依次遞補。如出現缺崗,同類型人員中表現優(yōu)異者可作調劑。
三、工資待遇及管理
1、錄用人員應服從學校統(tǒng)一管理,學校按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如對招聘崗位待遇有疑問,可撥打報名電話咨詢。
2、錄用人員需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和崗前培訓。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1、應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實有效,對違反考核紀律或涉及偽造、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應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洛社鎮(zhèn)組織辦、教育科、紀委全程參與下進行。
五、本公告由無錫市洛社初級中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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