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3年度南通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公告可知,此次無錫市(警察)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體能測評結束后,合格的考生按參加面試比例要求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按要求提供下列證件及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協議書)等,委培、定向、聯辦的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社會人員及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須于報名前取得);
3.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除需提供《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生報考我市職位的,需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5.退役軍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和身份證,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身份報考的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退役證件、縣(市、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6.按生源地條件報考的人員需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轉出戶籍證明的材料;
7.報考職位代碼為“90”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服務鑒定書》,大學生村官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合格證明;
8.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所有證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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