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州市海陵區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確定(詳見附件1),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2月2日上午8:30-12:00。
2.資格復審地點:泰州市海陵區應急管理局(泰州市海陵區稅務橋西街49號)三樓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能夠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可延遲至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2.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3.以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專業報考的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校驗的第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4.報考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畢業生和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未落實工作單位證明材料;
(2)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檔案托管證明、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3)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須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4)退役后1年內的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須提供應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關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本人現場參加資格復審。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審(附件2:委托書),受委托人須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4.資格復審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5.請考生隨時關注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信息,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五、疫情防控要求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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