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江蘇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和《關于規范區級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的意見》(泰姜組發〔2018〕84號)等有關規定,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決定開展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詳見《2022年姜堰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全區各鎮(街道、園區)、區級機關部門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全區各鎮(街道、園區)、區級機關部門中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能夠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區級機關公務員應當在原機關工作3年以上;事業人員應當在原單位工作3年以上。
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10月31日。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為不定等次除外)。
5.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除公開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7.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
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通過姜堰區人民政府網(www.jiangyan.gov.cn)發布公開選調公告、《職位表》。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11月8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詳見《職位表》。
4.報名所需材料:
(1)《姜堰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3)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性質證明(公務員登記表、事業人員聘用合同等復印件)、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擬參加選調考試的人員須按照《關于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遴選和選調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經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備案同意后,方可報名。報名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選調單位依據報名人員提供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筆試開考比例(職位報名成功人數與選調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為5: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該職位,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期間,選調部門(單位)公布咨詢電話,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名人員咨詢。其中,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選調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選調程序。填寫虛假信息(作出虛假承諾)的,取消報名資格,記入誠信檔案。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發放筆試準考證。
(三)公共科目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
公共科目筆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
筆試地點及時間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可登陸姜堰區人民政府網(www.jiangyan.gov.cn)查詢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
選調部門(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在職位表中明確增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的,由選調部門(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滿分為100分。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與選調人數8: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測試人選(參加公共科目筆試人數未達該比例的,按達到合格線的實有人數確定)。筆試(測試)綜合成績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50%的權重合成。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對無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與選調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由選調部門(單位)在面試前對面試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對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的,在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測試)綜合成績,按照與選調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
選調部門(單位)組織資格復審工作。資格復審時,報名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材料原件。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由選調部門(單位)在同職位的報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選,在姜堰區人民政府網站(www.jiangyan.gov.cn)公布。面試人選公布后不再遞補。
選調面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一組織,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名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與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測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合成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報名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與選調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實行等額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選調部門(單位)負責實施。選調部門(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民主測評、履歷分析、適崗評價、發放征求意見表以及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并應當查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事業人員身份性質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如違紀違規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選調部門(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與選調人數1:1的比例,集體討論、擇優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由選調部門(單位)具體組織,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和要求執行。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選調人員。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由選調部門(單位)黨委(黨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同意。
(六)公示、辦理調動手續
1.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一在姜堰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選調條件和其他特殊情況的,由選調部門(單位)黨委(黨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同意。
2.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機關事業人員調動規定及程序,由選調部門(單位)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審核,辦理相關手續。公示后、調動前不得突擊提拔。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1.在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報名人員關注姜堰區人民政府網相關公告,對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2.報名人員對選調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證書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相關選調部門(單位)聯系。如仍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選調政策咨詢:
0523-88869960(姜堰區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523-88869176(姜堰區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
0523-88869415(姜堰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咨詢時間:11月7日-11月10日
監督電話:0523-88101647(姜堰區紀委監委第五派駐紀檢監察組)
信息發布網址:姜堰區人民政府網www.jiangyan.gov.cn
3.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項。本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區委組織部、泰州市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