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強農、惠農、利農、便農”政策,切實改善農村地區支付環境,為農民群眾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務,近年來,豐縣農商銀行在做好信貸支農服務的同時,以金融便民服務點和綜合服務站為載體,推動金融服務向農村下沉,有效解決農村地區金融基礎設施缺乏、金融服務缺失問題,打通農村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
2012年初,該行著手啟動這一惠民工程,通過自建平臺,加大資金投入,在全縣行政村細致篩選商戶信譽好、人流量集中、覆蓋面廣的超市、便利店設立金融便民服務點,不斷升級為集助農取款、金融知識宣傳普及、金融消費維權等功能于一體的金融綜合服務站。
一是完善設施建設。在原有助農取款商戶基礎上配備A類點鈔機,統一商戶門頭,配備不銹鋼宣傳欄、宣傳展架和辦公桌設備,印制宣傳手冊、金融服務站服務指南、殘破幣兌換標準手冊等一系列金融服務宣傳資料。二是建立培訓機制。定期對商戶開展培訓,講解金融服務站服務功能、假幣識別能力、殘破幣兌換標準、點鈔機使用等常用知識等,讓商戶更好了解服務功能,普及金融知識,提高服務熟練度,推進綜合服務站標準化建設。三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支行LED屏幕、廳堂電視及電視臺播放金融服務站建設動態,在豐縣知名網站宣傳、公示金融服務站商戶服務點,利用村廣播早晚宣傳,及時更新商戶門前宣傳欄內容,提高社會和農村群眾的知曉率。四是加強管理監督。建立每月不低于一次的金融服務站商戶回訪機制,及時了解商戶在服務中遇到的問題,征求服務建議,進行業務優化,提高商戶滿意度。明確支行包片信貸員負責服務轄區商戶的日常維護管理與差錯處理,保障系統平穩、安全運行。五是實施獎懲機制。為鼓勵商戶的服務積極性,按季度給予商戶一定的話費補貼,同時引入淘汰機制,對長期不發生交易或交易量較少、不熱心為農戶服務的金融服務站商戶進行業務勸導或作撤戶處理。六是注重風險防范。商戶有意向開辦金融服務站的向支行提出申請,支行根據商戶信譽、位置進行綜合考慮,如商戶信譽較好、無不良記錄簽訂服務協議,上報總行審核審批,嚴把商戶準入關,有效杜絕不良商戶。落實定期回訪制度,按月由包片經理對服務轄區商戶進行實地回訪,及時了解商戶狀況,防范風險。加強后臺交易監控,定期對商戶交易進行數據信息監控與分析,篩選異常及頻繁賬戶交易,對異常交易由客戶經理實地調查確認,經調查核實商戶出現違約情況的,實地進行強制拆機處理。
截至2016年末,該行已在豐縣319個行政村建設農村金融綜合服務站352個,實現了行政村全覆蓋。金融服務站建成以來,共開展金融宣傳644次,滿足了47.86萬戶農民取款、轉賬、消費、零鈔兌換等需求,辦理取款147141筆,交易金額5455萬元,消費45314筆,金額4137萬元,轉賬73396筆,交易金額17646萬元,小面額兌換貨幣筆數4047筆,金額41044元,殘破幣兌換1465筆,金額17452元,極大地方便了廣大農戶辦理金融業務,得到了廣大商戶和農民群眾的認可和支持,金融綜合服務站成為聯系農民群眾的橋梁紐帶和普及金融服務的前沿陣地,取得了良好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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