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社區管理提升服務水平,經研究,決定2023年公開招聘一批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崗位為城東街道城市社區,招聘人數為12名。
二、報考條件
報考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社區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 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適應社區工作的心理素質;
4. 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35周歲(1987年9月16日至2005年9月17日期間出生),退役軍人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2年9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 在招聘簡章發布前具有海陵區戶籍或為海陵區生源(兵源)。
海陵區戶籍指目前海陵區行政區劃范圍內(不含鳳凰街道、明珠街道和寺巷街道)的戶籍。
海陵區生源是指入校前戶籍所在地屬現海陵區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海陵區兵源是指入伍前戶籍所在地屬現海陵區的退役士兵。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6.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7.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8.有其他不適宜參加社區工作者招聘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區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組織,由泰州市海陵區海派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具體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通過“海陵泰聚才”微信公眾號公布本招聘簡章。
(二)報名
1.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2. 報名時間:2023年9月16日—9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3. 報名地點: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陵南路628號)。
4. 報名提交材料:(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張;(3)報名費100元(現金)。
本次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名時,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海陵區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報名登記表》,并簽名承諾自己所填各項內容真實準確(《報名表》見附件一,其中“本人簽名欄”內容須報考人員本人在現場填寫)。
開考比例為3:1.如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經區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研究后按比例對招聘計劃數進行調整。
報名人員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綜合服務中心,憑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報名收費憑證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為綜合能力素質測試,內容包括從事社區工作必備的政治理論水平、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寫作能力、社會工作綜合能力、社會工作實務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考試內容不指定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滿分為100分,及格分為60分, 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同分跟進)。
(四)面試
1.資格審核
對面試人選,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時,須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基本材料: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2)加分材料: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證明、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軍人入伍通知書和退出現役證書;(3)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對不能按時按規定提交有效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對經資格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空缺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分跟進);對資格審核不符合加分條件的,取消加分資格。
通過面試資格審核的,現場繳納面試費100元(現金)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核和《面試通知書》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2.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
(五)最終成績計算方式
最終成績由“總成績+加分項”構成。
總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40%和60%的比例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
加分項:未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不計算加分項。考生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加0.5分;考生為退役軍人的,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加0.5分;考生取得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加1分。
考生最終成績在“海陵泰聚才”微信公眾號公布,有效期一年。
(六)體檢
1.根據考生最終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最終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再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仍相同,另行組織加試確定。
2. 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3. 因考生放棄或被取消體檢資格以及體檢不合格而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有效期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
城東街道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按照有效期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區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九)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陵泰聚才”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區民政局具體辦理招聘審批手續,并向受聘人員發放《聘用通知書》。受聘人員經崗前培訓后,分配至城東街道,由城東街道按照相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
簽訂聘用合同前,受聘人員如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其本人負責與原工作單位終止合同或協議。受聘人員逾期不報到(時間以《聘用通知書》上注明的報到時間為準)或報到之日前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視為放棄聘用。
四、崗位補缺
聘用結束后一年內,本次招聘崗位因各種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本次考生的最終成績由高到低進行補缺,并按相關程序公示。
五、管理與待遇
受聘人員按照海陵區《關于實施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化管理的意見》《社區工作者聘用制暫行辦法》《社區工作者年度考核辦法》以及所簽訂的《泰州市海陵區社區工作者聘用合同書》進行考核和管理,并享受相應的待遇。受聘人員設立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社區工作者,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發現,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本簡章由泰州市海陵區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0523-86332823(泰州市海派人力資源有限公司)、0523-80201057(海陵區城東街道)
監督電話:0523-86391130
電話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節假日除外)
原標題:2023年泰州市海陵區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簡章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eDHmyvFRsnnf-PrDmyuP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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