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熟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
二、報考要求
(一)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事業責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三)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四)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其他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
6.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2、報名資料: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書、退役軍人證、相關技能資質資格證書、2023年8月以后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相關證件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3、資格審核:對報名者所遞交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發現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二)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三)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時,從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四)錄用
被錄用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職手續,按規定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錄用時應按相關規定及時將黨(團)組織關系轉入用人單位。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縣(市)區和鄉鎮(街道)財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等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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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簡章由常熟市公安局琴湖派出所負責解釋
原標題:常熟市公安局琴湖派出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s://www.csrc91.net/#/infoaid=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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