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2023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公告》有關規定,考生考察成績由基本條件、學歷、學生干部任職、表彰獎勵、獎學金等部分組成,實行百分制,占總成績30%。具體考察辦法如下。
考察采取量化積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具體積分要素及積分標準為:
1.基本條件分。符合“三支一扶”崗位報名條件的考生計60分。
2.考生學歷分。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計10分,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計5分。(本項不重復加分,取最高分)
3.學生干部任職分。在高校就讀期間(本科階段及以上)擔任校級學生會主席、團委副書記的計10分。擔任校級學生會副主席、院系學生會主席、院系團總支副書記的計8分。擔任校級學生會、團委各部正部長,院系學生會副主席的計6分。擔任校級學生會、團委各部副部長,院系學生會、團委各部正部長,班級班長、團支部書記的計4分。擔任院系學生會、團委各部副部長,班級副班長、班委,團支部副書記的計2分。學生會、團委等部門干事不算任職,不予計分。高校社團任職不予計分。(本項不重復加分,取最高分)
4.表彰獎勵分。在高校就讀期間(本科階段及以上)獲得國家級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綜合表彰的計10分;獲得國家級單項表彰,省級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綜合表彰的計8分;獲得省級單項表彰,校級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綜合表彰的計6分;院級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綜合表彰的計4分。社會實踐、軍訓、志愿服務、文體活動等表彰獎勵不計分。(本項不重復加分,取最高分)
5.獎學金分。在高校就讀期間(本科階段及以上)獲得國家級獎學金的計10分,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省級獎學金的計8分,獲得校級一等獎學金的計6分,獲得校級二等獎學金的計4分,獲得校級三等獎學金或各類專項獎學金的計2分。(本項不重復加分,取最高分)
沒有任職文件或聘書的,可由學校相關單位按照學生干部管理權限出具任職證明并加蓋公章(格式為:×××同學,××××年××月—××××年××月任××××××××)。
上述材料需同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的材料作為現場考察打分的直接依據,資格復審結束后不予以認定計分,請各考生提供材料務必詳盡,如有遺漏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原文標題:宿遷市2023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資格復審和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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