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常熟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編制人員身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詳見《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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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要求
(一)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事業責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五)年滿18周歲,一般不超過35周歲,雙眼矯正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4.8(含)以上,對年齡、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為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5.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
6.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于7月13日8:30—7月19日16:00至意向崗位所在單位報名。報名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準確填寫個人資料,信息不實者視為報名無效。報名咨詢電話詳見《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報名資料:2023年6月以后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等材料(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
3.資格審核:對報名者所遞交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發現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二)考試
1、考試分為A類和B類,具體崗位考試類型詳見附件。
(1)A類考試進行筆試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面試。考生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B類考試進行體測和面試。體測項目為4×10折返跑和俯臥撐(女子為仰臥起坐)兩個項目,體測為達標式,成績達標者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的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用,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總成績。
(3)考生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并服從招聘單位的管理規定。
(三)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同崗位末位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面試成績相同時,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日常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時,由招考單位視情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遞補考生須在接到遞補通知(含電話或短信通知)的24小時內反饋個人意向,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五)公示和錄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為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不影響錄用的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縣(市)區和鄉鎮(街道)財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等待遇。
五、注意事項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報考人員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三)此次招聘由常熟市公安局統一組織,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因不及時查看網站發布通知、手機通訊不暢、屏蔽群發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節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2—52736500轉60126。
六、本公告由常熟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原文標題: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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