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為泗陽縣生產力促進中心公開選調2名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詳見《泗陽縣生產力促進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選調對象
面向我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進行選調。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備良好的品行;
2.具有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5.經費渠道與選調單位相同;
6.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至報名截止日,尚在試用期內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四、選調程序與方法
本次選調工作按照公布選調事項、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調動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選調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泗陽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siyang.gov.cn/)公布選調信息。
(二)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7日(09:00—12:00,14:30—17:00)。
2.報名地點:縣科技局辦公室(市民中心雙子樓西樓508室)。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4.報名需提供材料:
(1)《泗陽縣生產力促進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須經單位、主管部門核實簽字并蓋章同意,附件2);
(2)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5)近期2寸正面免冠證件照2張。
5.報考人員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考生須誠信報考,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整個選調環(huán)節(ji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在選調各環(huán)節(jié)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lián)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面試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2023年3月9號(09:00—12:00,14:30—17:00),領取地點:市民中心雙子樓西樓508室。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面試主要測試科技項目管理、科技服務相關知識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考生面試成績按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考察,由選調部門根據(jù)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進入考察人員名單在泗陽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考察工作由選調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五)公示與調動
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泗陽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5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考察、公示期間,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結束后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選調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選調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1.工作經歷起始時間,以合法有效的錄(聘)用審批表、勞動(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中填寫的時間為準。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3月7日。
2.考生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
3.其他相關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規(guī)定外,均參照《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zhí)行。
4.咨詢電話:0527—80291916;
監(jiān)督電話:0527—8876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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