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統一部署,現將鹽城市鹽都區2023年考錄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3年2月20-21日(9:00-17:00)
地點:鹽城市鹽都區鹿鳴路988號北大科技園一樓東大廳。
資格復審工作采用現場審核方式開展。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如本人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需由本人書面授權,由被委托人攜帶本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委托書、資格復審所需材料代審。
考生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按《鹽城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簡章》《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官助理簡章》《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和2023年度鹽城市考錄職位簡介表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現場需提交材料詳見附件,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相應復印件1式1份。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須確認符合2023年度省、市考錄公告、指南等考錄政策文件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誠信做好資格復審各項準備;應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時所填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齊全、真實、有效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信息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3、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錄機關將根據疫情、天氣等情況對相關工作的時間、地點、方式作出調整,請考生理解、支持與配合。考生應密切關注中共鹽城市委組織部和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
4、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電話的通訊暢通,及時接收掌握招錄機關發送的有關信息和通知,并按規定要求及時回復招錄機關,考生因個人原因導致招錄機關無法及時與之取得聯系的,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政策咨詢電話:0515-88426196,0515-88116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