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2年無錫經濟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相關規定,2022年無錫經濟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有關規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對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采用現場審核方式開展資格復審工作。
1.時間:2022年8月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022年8月19日 上午9:00-11:30;
2.地點:無錫經濟開發區清舒道77號行政審批服務大廳。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按《2022年無錫經濟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報考指南》規定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包括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所有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前復印好相關資料。
2.獲得國(境)外學歷和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請取得復審資格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的報考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因故無法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經本人書面授權,可委托其他人現場復審,受托人除提供上述復審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人員本人簽署的委托授權書。
四、資格復審其他事項
1.參加現場資格復審人員應及時更新“蘇康碼”,報到時向工作人員現場出示“蘇康碼”綠碼,提前準備好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個人健康申報承諾書》(附件2),通過“靈錫”APP掃描現場門鈴碼,查驗行程卡,并提供本人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省內外具有相關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紙質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的電子報告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已采樣但未出結果的考生不得進入),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乏力等身體不適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復審現場。參加現場復審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確認時需摘除口罩外,應全程佩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現場資格復審,且應主動報告并配合相應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現場出示本人當日“蘇康碼”綠碼、行程卡綠卡或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2)仍在隔離觀察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關原因被旅居地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場的。
(3)近期有國(境)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其它相關風險區域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離開中高風險地區或其它相關風險區域之日起算未滿規定隔離期及居家觀察期的。
(4)仍處于新冠肺炎病例隨訪或其他醫學觀察期內的人員。
本公告由無錫經濟開發區黨群工作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0-80580059。
無錫經濟開發區黨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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