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體系,完善政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根據《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精神,現將公開遴選律師擔任區政府法律顧問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和范圍
3—4名,面向全市執業、登記注冊地在宿遷的律師。
二、遴選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
(二)受過系統的法學及其他領域專業教育,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務工作經驗,具有法學(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三)律師應取得法律執業資格A類,并具有5年以上本地連續執業經驗,專業能力較強,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
(四)熟悉本區區情、社情、民情和黨委政府工作情況,積極熱心參與政府法律事務,有較強的分析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主要側重于行政法、經濟法、民商法等領域。
(五)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六)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服務職責,年齡在60周歲以下。
三、報名時間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 22日。
(二)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電子郵件和郵寄兩種方式(郵箱:syqsfj2019@163.com;郵寄地址:宿遷市宿豫區井岡山路1號宿豫區綜治中心5樓513室,郵編:223800)。
報名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從業資格證書、個人從業經歷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提供上述報名所需各類材料原件的掃描件。聯系電話:0527-88032920。
四、遴選程序
向社會發布遴選公告,接受個人報名;遴選公告期滿后,由宿豫區司法局負責審查報名人員資料,公示符合條件人員名單;采取面試方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定政府法律顧問候選人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區政府審定后聘任。
五、其它事項
為保證遴選工作的公平公正,報名者不得弄虛作假;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和其他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宿豫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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